金融界8月13日消息,复星医药公告称,公司及其他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于相关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该等募投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上述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复星医药(徐州)、复星医药(深圳)已分别于相关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且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复星医药(徐州)、 复星医药(深圳)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专户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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