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海东镇辖区洱海沿线路域环境,维护良好道路秩序,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整洁有序、规范文明的旅游环境,从即日起,大理市公安局、海东镇人民政府将对环海路海东段沿线及文笔村主干道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通告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1日。
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8月18日后转为常态化巡查监管。
二、整治区域
环海东路海东段(机场路环岛至文笔段)沿线、生态廊道范围及洱海湖滨带,以及文笔村主干道。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商贩无序经营行为。严禁在环海路沿线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等行为。商户和个人未经批准,禁止占用生态廊道、环海公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摆摊设点、流动经营;道路沿线商户禁止在店外延伸占道经营和堆放商品、摆放桌椅、广告牌等;严禁户外进行生产加工;严禁使用广播喇叭进行叫卖。
(二)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严禁车辆在环海路沿线违停;严禁车辆占用道路两侧或在湖滨带占道占滩;严禁利用棚亭、车辆后备厢、小推车、三轮车等改装经营、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侵占生态廊道及洱海保护核心区的行为。严禁占用生态廊道、洱海保护核心区等从事经营性活动、占滩停车、搭设帐篷等;严禁在环海路沿线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等一切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和破坏生态环保的行为。严禁损坏环海路沿线及生态廊道公共设施。
(四)集中整治文笔村主干道秩序。严禁在文笔村主干道两侧无序经营、占道停车、侵占村集体资源等不文明行为;严禁一切妨碍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行为。
各商户和住户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未按本通告执行的各类行为,将由镇综合执法中队、交警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互相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密切配合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热线:0872-2479041。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
大理市海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文明城市建设我知道
问: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可以做什么?
作为普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行为都是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表现,例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占道经营,礼让斑马线、使用公勺公筷、遛狗牵绳、爱护公众设施、规范停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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