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李孝华 通讯员 高文涛)“这块地是我掏钱买的,啥时不解决好,说啥也不能在这里施工。”7月31日9时许,老县镇乡村建设公司在对凤桥村一安置点进行排污管道人居环境整治施工过程中,向来性格执拗的陈大爷在安置点路口用木棒、管道设起路障,摆开阵势拒不让机械、工人进入施工。民警接到该起阻工纠纷报警后,“1+4”调解团队介入,通过明理释法、溯源追根、尊重事实、群众评议,快速化解了这桩纠纷,确保了乡村建设顺利进行。
为破解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带来的矛盾问题,提高调处工作质效。老县派出所发挥所长进镇党委班子、社区民警进社区担任副职的优势,结合保障营商环境实际,积极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成立了由“一村一民警(项目警长)+县级单位联村包企、镇级分管联村、站所部门联村、村委会”组成的“1+4”调解团队,确保出事有人管、共同管、一管到底,形成了共建、共治、共融、共享的综合治理新局面。
同样在护农护企工作中,7月26日,辖区一供销合作社发生一起蚕农养蚕“蚕宝宝”中毒事件,蚕农损失上千元,“1+4”调解团队接到蚕农求助后,及时现场调查、征求意见、协调挽损,不到半天时间了却了蚕农的一桩心事,同时对合作社管理漏洞发出了整改建议书。
今年来,老县派出所通过创新实施“1+4”调解团队模式,成功化解涉企涉农生产建设等各类纠纷10余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吃上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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