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小标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执行质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7月27至28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利用周六周日两天时间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早上6点30分,2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6辆警车,按照预定分组和路线迅速出击,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查人找物,以实际行动彰显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
被执行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在被执行人刘某出狱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被执行人不愿缴纳罚金。27日清晨,法院执行局干警早早来到当地村委会、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家中情况,在到达被执行人家后,干警向刘某详细解释财产刑也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若不履行,将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被执行人儿子了解后当场代被执行人缴纳了全部罚金,至此该罚金案件顺利执结。
连续两天的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0名,执结涉民生、小标的及刑事涉财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汝阳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马涛 潘博闻)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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