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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就业创业政策大礼包来啦!
礼包在手,就业不愁!
快来看看吧!
一、人才特殊津贴
1.对编制、工资和人事关系均在我县的党政机关、县直和乡镇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编在岗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不含第1年不确定等次),发放1000元/月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3年发放期满,在编在岗、聘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则继续发放。
2.对前来我县创办玻纤等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企业或全职到我县玻纤等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企业工作的相关专业人才,企业正式投产运营满1年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1年,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年6万元、2万元、1万元的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就业创业扶持
1.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落户上犹,与我县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县域内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及大专学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
2.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补贴。
3.毕业2年内的市外高校毕业生来我县企业求职并成功录用的,给予市外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毕业2年内的市外高校毕业生到我县玻纤等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企业求职并成功录用的,给予市外省内高校毕业生300元、省外高校毕业生500元的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以及每人300元的一次性求职住宿补贴。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5.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大学生,正常经营、贷款到期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协调经办银行以“无还本续贷”方式为其提供续贷应急帮扶。
6.对毕业年度内个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7.经认定来我县求职的市外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每年可在我县指定酒店免费住宿3天。
三、引才育才奖励
1.引才伯乐奖。凡向我县县属单位、企业推荐A类、B+(B)类、C+(C)类、D类人才并最终全职引进的组织或个人,人才签订最低3年服务年限合同并全职到岗一年后,分别给予推荐单位(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引才奖励。
2.育才伯乐奖。我县县属单位、企业每成功培育一名A类、B+(B)类、C+(C)类人才,成功培育后,人才再签订最低3年服务年限合同并全职在岗一年后,分别给予培养单位20万元、10万元、5万元育才奖励。
四、人才住房租住和购房补贴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在我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工作单位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未提供住房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租住人才住房,其中,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免租金租住,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优先选房。
2.来我县创业或全职到我县单位、企业工作的A类、B+类(B类)、C+类(C类)、D类人才,购买首套我县商品房的,工作满2年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5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对编制、工资和人事关系均在我县的党政机关、县直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县创业或者全职到注册地在我县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农业企业及科研创新、公共服务等平台服务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我县商品房的,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说明:以上政策主要来源于《上犹县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上才字[2023]7号)、《上犹县建设玻纤等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人才集聚区实施方案》(上才字[2023]8号),由县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到的人才类别范围可登录“赣州才服通”小程序查看。
来源:赣州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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