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来,每到晚上,各大宵夜档都会出现不少呼朋唤友吃宵夜的场面,这时总是少不了美酒相伴。酒足饭饱后,有的市民喊来代驾或是打车回家,但也有市民选择骑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回家。这些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还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不少市民认为
酒后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不属于酒驾醉驾的范畴
但这是对酒驾醉驾的认识误区
行为人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也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那么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呢?
驾驶人血液中乙醇的含量
大于或等于80mg/100mL
属于醉驾
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三级警长 陈子健:
在对方无过错的交通事故中,遇到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肇事人不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会被处50元的罚款。
阳江公安交警请广大市民群众牢记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只要饮酒后驾驶,都是违法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三级警长 陈子健:
在这里阳江交警提示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即使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可取的。
来源 | 民生12345
记者 | 朱恬恬
摄像 | 黄国尊
编辑 | 林俏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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