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南沙区大岗镇放马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穗规划资源(三旧用地)批〔2024〕34号)》,同意对大岗镇放马村4.5549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南沙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同意报送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南报〔2024〕198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经2024年7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大岗镇放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放马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范围内的4.5549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区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一类工业用地、商业设施兼容公交场站兼容文化设施用地、发展备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据了解,放马村村镇工业集聚区位于南沙区大岗镇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南沙-顺德”试验区板块,用地面积约12.3公顷。
南沙区、大岗镇相继出台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工作专班方案和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流程,共同确保工作的落实。
目前,已引进中国产业园区运营商10强中集产城,未来重点引进哈工大、哈工程等高校产业资源以及海兰信、航天长峰等一批企业资源,打造广东省海洋先进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聚区。
目前,放马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已圆满完成第一次改造意愿全体表决工作,村民投票率、同意率均超过99.5%。
改造完成后,放马村村镇工业集聚区将增加优质标准厂房约35万㎡,引入海洋先进装备、精密仪器设备、卫星互联网等企业超150家,达产后产值达31亿,年税收贡献约1亿元,助力南沙区建设“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支撑引领区”。
同时,南沙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内计划搭建起“9纵9横”的路网框架,同时中央景观轴线贯穿全区,集散及广场空间宽裕,景观视野开敞,展示性强,建成后也将大幅提升片区的城市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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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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