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近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决定公开通报8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
南安市省新镇
省东村村民张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案
【基本案情】2022年5月起,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村民张某违法占用南安市省新镇省东村1亩耕地建设仓库。2022年10月,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立即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涉案地块已拆除复耕。
【警示意义】《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开展巡查,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我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和巡查职责,特别是乡(镇)、村要认真履行法定巡查责任,充分发挥第一线的及时发现作用,切实落实五级网格化巡查机制,对新增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实践中,一些干部碍于人情,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想管不敢管,最终导致违法占地和建设行为积重难返,给政府、部门和违法当事人均造成巨大损失。
【整治前后对比图】
01
整治前
02
整治后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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