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直接上图。
近日,天津某工地。一名工人嘴寡淡的想吃点好的,于是他准备点一个外卖,结果正在点外卖的时候,遭到了几名管理人员的阻拦。理由是吃饭必须到工地里的食堂,否则就要交罚款500元。
自己花钱消费,还不能自由选择消费场所,这种限制工人点外卖和外出用餐的做法让人感到很荒唐。
据发布视频的网友说,强制工人在工地食堂就餐的行为,系山西建工的总包在天津某工地所实施的一项内部规定。其目的是为了赚取工人的伙食费。
买卖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强买强卖不仅破坏市场经济,更让法律法规蒙羞。这种内部规定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
工地食堂想留住工人这么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我认为靠的不应该是这种以罚款恐吓工人的霸权行为,而是应该在食品菜品上下功夫。
若是食堂的饭菜质优价廉,服务也好,工人又何苦花大价钱点外卖或者外出就餐呢?但事实上,工地食堂的大锅饭有时候真的不好吃,不能吃。
数年前,我曾有幸在工地做过一段时间苦工,那种发酸馊了的馒头和缺油少盐的大烩菜一顿两顿能勉强坚持,再多吃几次就恶心的想吐。
可以这样说,工地食堂的饭菜也就是略比看守所的伙食稍好一点而已。
此外,工地食堂的卫生环境也让人无法直视。苍蝇乱飞、虫子乱窜,做饭师傅不洗手,切菜师傅不洗菜,总而言之,只要饭菜做出来,糊弄了工人饿不着就行。
但时代在发展,曾经缩衣节食的工人,现如今也在不断追求生活的品质。以前抠抠索索舍不得花钱的他们也尽量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提高一下生活标准。
因此吃久了食堂的大锅菜,偶尔打打牙祭吃点好的自然也就避免不了。
但工地不能因为工人想吃点好的,想换个口味吃点外面的饭菜,就要罚款500。这种没有花费一分公款,只花自己钱还受限制的霸王规定,我认为很不厚道。
哪部法律,哪条法规,规定了我从你这里挣钱,就必须在你这里消费?
搞一时的垄断看似挣了点钱,但失去的却是民意,寒了的是工人的心。我不知道山西建工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也不知道这一现象是在山西建工的所有工地上都存在,还是仅发生在天津这一工地。
不管这种现象是否普遍,但在天津这一工地上,这种完全不顾工人权益。,出此馊主意的人,我觉得他的心眼是除了坏还是坏,无比的坏,让人鄙视的坏。
马克思曾说,资本主义带来的压榨和剥削无处不在,甚至渗透到了工人的每一个生活细节中。那山西建工这一工地如此强制工人必须在指定食堂用餐的规定,与资本主义带来的压榨和剥削又有何不同?
社会主义国家,工人不是韭菜,他们挣的钱每一分都是流血流汗后应得的报酬。他们的钱花在什么地方,怎么花,别人不应该指手画脚。
说实话,若是山西建工的这一霸权规定网友没有添油加醋的话,作为山西人,我为山西建工没有维护好工人的基本权益而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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