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使用率,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5月24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联合企沙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开展私占公共停车位乱象整治,规范停车秩序。
整治期间,执法人员重点对企沙镇朝阳路、海鲜市场等路段沿街商户及居民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针对沿街商户用电动自行车、广告牌、锥筒、铁马、石头等杂物私占停车位为己用的问题,执法人员主要以教育、劝导为主,对沿街商铺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说和教育,并责令现场整改,要求商家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严禁私自占用,切实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等危害,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下一步,港口交警将持续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环境,同时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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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黄任龙
编辑|林佳莉
校对|胡振纯
责编|杨姗姗
审核|陈 宁
终审|黄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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