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15批
督促履行人员名单,如下:
一
姓名:陈雪英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六湖村委天井坪村25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10号
执行标的:24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
姓名:庞伦春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尖山街道办黎头嘴村委会黎下队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05号
执行标的:837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三
姓名:曾凡达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海城路海城八巷33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06号
执行标的:3919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四
姓名:刘日永
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大坪村委黄泥水村44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04号
执行标的:30275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五
姓名:刘文艺
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水井坑社区牙山村牙二队92-1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04号
执行标的:30275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六
姓名:杨焕壹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委会南东队16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03号
执行标的:624218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七
姓名:黄凤清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高沙村委会南东队16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903号
执行标的:624218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八
姓名:黄伶志
住所地: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充包村委细充包村11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870号
执行标的:89392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九
姓名:黎其明
住所地:钦州市阳光金都小区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856号
执行标的:47713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十
姓名:黄大勇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油埠村委会那包村44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853号
执行标的:2015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请各被执行人慎重考虑以上后果,
并尽快采取行动,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
来源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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