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清西陵景区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景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在清西陵景区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挂车及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中/重型新能源货运车辆全天限制在环陵路全路段(梁格庄村至龙泉庄村、112国道至卧龙山至泰陵停车场路段)道路上通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公交车及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对于确需在上述道路通行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可通过“易县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办理或者到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人工办理通行证。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 2024年5月26日起实施。
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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