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
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连日来,各级消防部门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柳州、梧州、来宾多名车主
被行政处罚
柳州
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在对辖区融水县天鸿城小区
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
发现两名业主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
消防监督员立即通知业主
将两辆电动自行车移至规定的停放区域
同时对两名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
融水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决定给予两名业主 处警告行政处罚
梧州
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在对位于蒙山县太阳城进行检查时
发现有业主将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首层安全出口
此项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决定给予该业主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宾
来宾市忻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防火监督员在针对辖区内 检查时
发现忻城县一家医疗器械经营部
一楼梯间内
违规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忻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车主进行了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时,防火监督员对其进行了
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罚款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我们在享受电动自行车出行
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不能忽视火灾隐患
引发的惨痛教训
请勿在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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