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华所”事件回顾
5月13日,作为金通灵(300091.SZ)2017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遭江苏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大华所”改正。“大华所”存在“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
“大华所”因涉及上市公司金通灵财务造假案,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对范荣、颜利胜、胡志刚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80万元、40万元罚款,共计罚没4402.08万元。
5月14日,“大华所”因涉金通灵造假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这也是深交所首开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资格罚”。
二、“大华所”曾多次被罚
2022年5月1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勤勉尽责。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对4名涉事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2023年3月份,因在“獐子岛”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大华所”被合计罚没367.92万元,两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中注协信息显示,“大华所”最近三年内还曾被北京证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等予以处罚。
此外,“大华所”还在勤上股份、世纪鼎利、斯盛能源、天际股份等项目中因执业违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今年4月末,”北交所“对”大华所“下发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提到,经查明,富耐克在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北交所决定对大华所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大华所”业务基本情况
“大华所”官网显示,“大华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大华所在中国拥有80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1500余名。大华所常年服务的客户有10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近500家、中央企业70余家、省级企业集团300余家、外资企业500余家。2023 年总收入32.53亿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数据显示,截至5月14日,“大华所”共为436家A股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在58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四、“大华所”面临上市公司“排队”解约
屋漏偏逢连夜雨! 根据界面新闻:当天,华谊兄弟(300027.SZ)、成都路桥(002628.SZ)、酒钢宏兴(600307.SH)、寒锐钴业(300618.SZ)等10多家A股上市公司均宣布取消聘任大华所的议案。随着事态的发展,又有多家上市公司排队解约,截止到5月16日,超过40家上市公司宣布暂停与“大华所”的合作。取消续聘“大华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其中,大部分上市公司表示,取消合作的原因为“大华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双方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取消相关提案。而博思软件、海欣食品等公司则明确表示,因“大华所”受到行政处罚,决定取消续聘。
近年来,因“长园集团”、“獐子岛”等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所”已经多次遭到监管处罚。2023年比较2022年收入已经有所下降,通过此次涉“金通灵”造假案遭重罚,陆续有数十家上市公司“排队”解约,如此一来,2024年的收入继续下滑是大概率事件了。
五、“大华所”涉及审核的股权融资项目怎么办?
位居全国前三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其业务量较大的原因,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后,导致相关正在排队审核的股权融资项目而言,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冲击。根据对“三地”交易所的在审项目进行统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50单项目在排队审核,其中有38单为IPO项目,10单为再融资,2单为并购重组。
根据《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如果出现“发行人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在此背景下,IPO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更换中介机构。第一、发行人根据规定需要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第二、发行人根据规定无需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所出具复核报告。
无论是否更换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都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才能出具相关的复核报告,对于急需股权融资的项目而言,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六、“大华所”事件带来的思考!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本应坚守尽责履职、客观公正、中立专业的职业操守,维护公众利益和市场信心。但在资本的利益诱惑下,“大华所”没有起好“看门人”的作用,反而成为了资本造假的“帮凶”。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虽然“大华所”涉金通灵造假案遭重罚后,第一时间(5月13日下午)发表了声明称,但近年来“大华所”曾多次被监管处罚,可见,“大华所”似乎并没有从之前的处罚吸取教训和深刻的反省。为避免遭受市场不利的影响,才致使众多上市公司取消与“大华所”的合作。
在资本利益诱惑下,行业自律变得如此脆弱,不断被监管处罚,但依然造假,说明惩戒的成本还是很低的。这里面引发一个问题:因为造假导致投资者的错误判断和投资损失又是谁来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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