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与四川消防救援总队近日携手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
此次督查核查行动,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及相关细则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级层面负责统筹调度,市级层面负责具体实施,企业层面则负责全面落实。预计将在5月底前完成企业自查,6月底前完成市级交叉检查,7月底前完成省级督导抽查,并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所有隐患的整改工作。
通知明确指出,本次专项督查核查是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需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深化“消地协作”机制,加强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以及联合培训宣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通知强调,各地应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强风险研判和管控力度。尤其要关注安全投入减少、人员变动、检维修作业增多等风险因素,严格按照相关指南和细则,全面深入排查安全制度执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企业专职队和工艺处置队建设及处置能力等方面的隐患问题。同时,要更新完善基本情况工作台账,确保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的各项自查率、检查率、录入率、整改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确定专项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汇总、更新、完善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台账,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送至应急管理厅和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发现的隐患问题将统一录入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应急管理厅将通过系统对企业问题隐患录入、整改销号和“三类”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对于未按时完成线上录入和履职的企业,将视为工作未开展,并予以全省通报。
通知还强调,各地必须严抓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对未按要求自查、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不力、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承诺公告与现场情况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积极协调地方主流媒体曝光存在重大隐患或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树立正面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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