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叫潘亮的购房者表达了对公摊面积的不满。潘亮是今年初买了一套110平米的商品房,却发现套内面积却只有80平米,剩下的这30平米却都是公摊面积。不仅如此,公摊面积上的物业费等,都要由业主来承担,这就让潘亮感到很吃亏。在他看来,自己并没有享受到公摊面积上任何服务,凭什么还要缴纳这笔冤枉钱?
实际上,不仅是购房者潘亮,现在社会上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所谓公摊面积,就是指楼房里的那些公共面积。比如,楼道、电梯井、大厅等,这些区域虽然不是每户人家所拥有,但是也是整幢楼房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这些建筑成本最终还是要分摊给每户购房家庭。
资料显示,公摊面积是上世纪90年代,由李嘉诚首创,并带入到国内的。不过,现在不仅是香港早已废除了公摊面积,即使在其他发达国家,买房也都按套内面积计算。那么为什么社会各界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高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公摊面积增加了购房者的买房成本。以购房者潘亮为例,他购买的房子,产证面积是110平米,实际套内面积只有80平米,这就意味着要承担30平米的公摊面积,即使是这套房子的单价只有5万元,业主也要承担150万的公摊面积。这无疑推高了购房者的买房成本。
另一方面,公摊面积不透明。现在的公摊面积都是由开发商说了算,并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如果开发商良心比较好,就少算一些公摊面积,而如果开发商想多赚点钱,就多算一些公摊面积。这意味着,公摊面积就是一笔糊涂账。所以,社会各界对这样的公摊面积十分诟病,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面对社会各界强烈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一些业内人士也提出了看法,他们认为:如果取消公摊面积,开发商肯定会把公摊面积建造成本都算在房子单价上,届时房子单价就会出现大涨。而有了公摊面积,才把过高的房子单价给降了下来。对此,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经不起推敲,现在全球只是中国内地还在使用公摊面积,其他国家都没有公摊面积,也没见这些国家的房价出现大涨的情况。
其实,对于是否该取消公摊面积,新华社在《公摊伤民,矛盾亟需待解》一文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公摊面积确实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公摊面积的存在已久,但长期存在并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的。就在之前,住建部也公布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核心内容是:将来的房屋交易应以套内使用面积为准。这一规定似乎预示着长期来看,取消公摊面积将成为大势所趋。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也宣布取消公摊面积。不久前,广东肇庆官宣卖房子要按套内面积计价。这是继重庆之后,第二个全面取消公摊面积的城市。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各地都取消了公摊面积,已经买房的人能否获得补偿呢?
对此,我国的《合同法》也有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不会因为后续的法规变动而回溯性地影响原有的协议效力。显然,《合同法》规定了,之前的购房者是无法获得补偿。不过,大家也不用难过,即使将来取消了公摊面积,已经买房的家庭,未来缴纳的物业费、取暖费等也都将会按套内面积来计算,不会再把公摊面积算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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