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酒精含量“爆表”! 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 乐山井研“醉驾王”
出!现!了!
379.3mg/100ml!破“记录”!井研公安交警查获“醉驾王”!
2024年5月8日晚,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民警在城区白塔街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19时58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谭某浑身散发出很浓重的酒味。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3mg/100ml。
执勤民警依法将谭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谭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79.3mg/100ml,已突破井研公安交警查获醉驾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历史最高记录,堪称“醉驾王”。
谭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依法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谭某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谭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拘留判刑、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不得轻视酒醉驾的危害!
△2024年3月17日,乐山市市中区,男子醉驾致多车相撞,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4年1月8日,乐山市市中区,男子醉驾肇事,事故承担全责!
△2022年6月15日,乐山市沐川县,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在行车过程中超速驾驶,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以案为戒,珍爱生命
拒绝酒醉驾!
关于酒驾、醉驾,您需要知道...
侥幸违法,后果严重
一些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仍要受到相应处罚。
开车聚会,放任有罪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或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和道路交通安全
依法惩治酒驾、醉酒交通违法犯罪
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乐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坚持酒驾天天查、夜夜查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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