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10日消息,宝清县博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辉分店因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护肝片”,被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调查认定的事实为:宝清县博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辉分店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护肝片”。现场检查笔录及询问笔录证明了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证明了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的违法事实。此外,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宝清县博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辉分店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构成了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当事人涉案药品购进渠道清晰,未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性较小。决定从轻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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