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根据该决定,ST浩源被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资金余额51,338.25万元,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将面临退市风险。ST浩源表示将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并采取必要措施保全相关资产。同时,公司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内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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