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9日电(记者崔晓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灿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朝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灿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灿奇利用担任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销售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倾斜天然气气源、划拨天然气指标、获得天然气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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