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期、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5月10日至19日发行。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38%;第四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5%。
温州市民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招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等19家银行的柜台进行咨询购买。
根据公告,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5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0.85%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1.87%计息;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2.32%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2.43%计息。
来源 | 温州晚报
编辑 | 林明 审读 |见过 监制 | 林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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