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上道路!近日,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面包车,保障了路面行车安全。
5月5日上午,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国道324线容岑一级公路上林村路段,有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面包车违规在道路内行驶,请公安交警依法对其进行查处。接报后,执勤人员马上赶到了现场,并找到了面包车驾驶员。
该驾驶员在明知此面包车已经强制报废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把安全抛于脑后,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没想到刚停下不到10分钟就被民警抓个正着。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对面包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成功消除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平安快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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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杨 珊
文 字:李佩泽 钟嘉宁
素材来源: 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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