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河南日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在场地内堆存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被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河南日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新庄孜电厂整体拆除项目现场施工方,正在进行拆除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场地内堆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河南日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构成了在场地内堆存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违规行为。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南日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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