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两则“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的公示”,详情:
近期,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石医保处字〔2024〕第002号),处罚款3255297.78元。
2、石家庄平安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石医保处字〔2024〕第003号),处罚款421658.11元。
石家庄华明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石医保处字〔2024〕第001号),处罚款91272元。
来源丨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有问题留言 我们竭尽所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