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贵阳市阶段性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政策要求,贵阳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阶段性调整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日起(含),贵阳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二、本次调整仅适用于贵阳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仍现行规定执行。
三、2024年4月1日起(含)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新政策执行,此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源自去年我国建立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全国34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01个下调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26个取消了下限。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已经有超过10个城市宣布,今年4月起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既有三、四线城市,也有二线城市。
*(相关数据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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