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正式开始实施。新法实施后,为了更好地体现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将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类型只区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在市场准入环节,除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外,外商投资可以与内资一样平等的进入各个行业领域,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适用法律方面实现内外资一致。
同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外商投资法> 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也规定: 2020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过渡期内需要调整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的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并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或者董事备案等手续。
我市在2020年1月1日前
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
存量外资企业有260户
截至目前
我市大部分外资企业
还未进行
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变更)
市场监管部门特此提醒
距离5年过渡期结束只有不到9个月的时间,请还未进行相应调整的外资企业及时行动,务必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在2024年结束前仍未作改变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办理企业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或备案手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公示违反过渡期要求的企业名单,会极大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办理地点
紫贞公园路1号
市民服务中心
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0710--3757109
来源: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杜临雪
责编:梁龙
审核:督督
主办: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运营:襄阳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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