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随着春天的脚步如约而至。4月2日,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通过签署框架协议、便民体验行,正式拉开了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
活动期间,三地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了《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费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在党建联学共建、数据信息共享、以税辅政共谋、跨区税源共管、税费服务共联、税收执法共治等6个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充分发挥合作共商、信息交流、沟通联络等机制作用,共同凝聚服务和推动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税收合力。
“得益于赣南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司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税费优惠政策的加持下,企业有了创新发展的底气,近年来开展了机组自动化改造,同时进行了环保设备和技术升级,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都大大提高。”大余县添锦潭电站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振荣是一名在赣南扎根生长的韶关籍企业家,他认为,三地税费合作框架协议中提到的“利用税收大数据衔接购销搭桥,匹配市场供需”有助于企业拓宽上下产业链,帮助企业发展,让在三地投资兴业的民营企业家备受鼓舞。
据了解,启动仪式上纳税人代表充当纳税服务体验师,体验了“粤智助”终端,感受“就近办”便利举措;还聆听了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内容介绍;观看了《古代税史那些事》《有我在》等税宣视频。(宋晓琼、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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