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但因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或改装、更换锂电池
引发的事故触目惊心
一起来看以下6起典型案例
不同群体需要承担的责任
案例1
将电动自行车停在楼梯间
罚款850元
近日,北京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深入辖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瀛海镇四海路中旅亦府小区的一栋高层住宅中,一居民为图方便
将电动自行车停在了自家门外楼梯间,而且
拒不整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决定对其处以
罚款8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将电池拎回家充电,引发火灾
行政拘留10日
2024年2月22日,北京
通州区
一高层住宅小区27楼起火。经查,火灾为该层住户
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
家中充电
时突发故障所致。
通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
行政拘留10日
的行政处罚。
案例3
违规带电池回家存放,引发火灾
行政拘留12日
2024年1月4日,北京
房山区
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是当事人
违规
家中客厅存放
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突发故障
所致。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过失引起火灾的当事人
行政拘留12日
的行政处罚。
案例4
未制止违规充电引发火灾
物业、车主均担责
2021年10月28日午夜,浙江省某小区一层楼梯间发生火灾,造成停在该处楼梯边的三辆电动车及楼梯间电梯配件和交换机烧毁。勘查结果显示,涉案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系住在该小区的徐某、陈某,
使用物业公司管理的插线板给电动车充电,导致电气线路故障
,引燃两车,随后又引燃周边胡某使用旁边弱电箱插电板充电的电动车,三辆电动车着火,从而引发火灾。监控视频显示,
朱某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推至楼梯间内充电,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路过现场未予制止
法院判决各被告赔偿4名受伤人员的人身损害、家庭财产
损失共200余万元
。其中,
小区物业公司和徐某各承担
30%
陈某和朱某共同承担
30%
胡某承担
10%
案例5
非法改装电池引发火灾
1人判三年六个月,1人判三年
2022年4月16日,湖南省郴州市一房屋发生火灾,出现人员伤亡。事发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展开火灾事故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
民房内电动摩托车锂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此电动自行车
原装铅酸电池,后被改装为锂电池
,导致电池仓失去自身密闭功能,使得锂电池内部故障起火。根据调查结果,该起火灾为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
非法改装电动车电池引发
,符合失火案追诉标准。
法院判决,
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周某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例6
房东疏于管理,租户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人死亡
房东、租户各判一年四个月
2019年某日,租户刘某将其私自加装了“增能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层楼梯口充电。次日凌晨1时40分许,该电动自行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导致1人死亡,3人烧伤
,现场部分财物被烧毁。
综合案情分析,房东周某对其存在消防逃生隐患的出租房屋疏于管理,导致租户为私自加装电池之电动车充电中发生火灾;租户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并违规充电,引发火灾。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
房东周某犯失火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
租户刘
某犯失火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一旦发生电动车起火事件
车主个人、小区物业、电动车厂商责任
究竟谁该担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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