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10时39分许,盂县东梁乡岑峰村的自然村——石窖村一村民在自留地焚烧秸秆引燃荒草引发火情。盂县森防大队紧急组织四个中队扑救,火场明火于当日13时3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达102.9亩。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3月22日中午1点24分左右,原平市京原北路东侧北城街道文殊庄村与吉祥街道武彦村相邻地块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30余亩。火情发生后北城街道主要领导、文殊庄村干部等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50余人的灭火应急队伍和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进行现场灭火,同时市委领导赶赴现场指挥调度,公安局、消防大队、应急局救援队伍及时增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16点10分左右火情被完全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点火人李X平(吉祥街道武彦村租房户)私自点燃了武彦村柏油路南的秸秆、垃圾堆,火借风势导致了北城街道文殊庄村油松大面积过火,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大火扑灭后,北城街道组织人员开展后续观察和蹲守,未发现复燃迹象。
2024年3月22日,李某某到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上庄铁路附近的耕地内,对秸秆进行焚烧,因火势较大被人发现后报警,消防部门出警后将火扑灭,过火面积约260平方米。 城区公安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
2024年3月15日,李某无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相关规定,在社区东南方向的一片荒地内, 擅自焚烧玉米秸秆,后因火势较大,引燃周边杂草、枯树 枝,后被河东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消防部门到场后将现场火情扑灭, 城区公安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024年3月13日,霍州大张中心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下三教村路西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紧张扑救,现场火势最终被扑灭。经查,大张镇下三教村村民韩某(男,70岁), 因在自家地里烧荒引发树林着火,造成2余亩白皮松被烧毁, 损失价值1万余元。目前, 我局依法对韩某作出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16日10时许,晋城市阳城县町店村村民邢某在町店村加油站对面承包地里烧荒燎堰。上述行为违反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依照相关规定, 对当事人邢某个人处以三千元罚款 。
北留镇关于对2起野外用火的处罚通报。 3月20日,柿园村南坡沟发现2起野外用火。经北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取证, 系柿园村村民樊某、贾某分别在各自承包地内露天焚烧荒草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依法对柿园村村民樊某、贾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 。
来源:山西指尖早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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