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资金的公告
2024年1号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核查,现依法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及返还资金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1.被冻结账户621700****215812(户名:王某柏,开户网点: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新港路支行),返还邓某欣被诈骗案案件资金88117元。
2.被冻结账户623052****864873(户名:陈某明,开户网点: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江阴支行),返还邓某欣被诈骗案案件资金28900元。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告期间,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到怀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反诈中心)说明情况,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将予以返还被害人。
联系电话:0758-5527842
(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红卫路56号
怀集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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