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1日消息,开平市长沙鼎合商行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7月17日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0783MA551AAT46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名称为开平市长沙鼎合商行,经营场所为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三区69号首层24号杂物房,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3日才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开平市长沙鼎合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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