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可 通讯员 刘苏轩)近日,在姑苏区虎丘街道观景社区的日常巡查中,网格员发现观景新村25幢小广场有私人摊位正在售卖烟花爆竹,立即引起大家的警觉。随后,相关部门针对居民私自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相关物品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是危险品,如果不妥善管理和销售,可能会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观景社区网格长盛祥告诉记者,接到反映后,网格员迅速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现摊位上摆放着鞭炮、礼花等各种类型的烟花爆竹,显然是未经许可的销售行为。网格长立即将此事上报至姑苏区虎丘街道应急管理局,双方联合对摊主进行约谈。约谈中,摊主解释,自己居住在辖区内的江南公寓,之前在辖区外的一个烟花爆竹售卖点花100元购买了这些烟花爆竹,打算给家里的孩子玩。但由于孩子已经回老家,他便想将这些烟花爆竹售出“回本”。
“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个人不得随意售卖。”虎丘街道应急管理局和观景社区对当事人进行了口头教育警告。随后,没收的烟花爆竹在街道、社区和摊主三方的见证下进行集中销毁,确保这些危险物品不会再次流入市场,威胁到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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