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该公示表显示
莆田市荔城区医院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被予以处罚
经调查核实,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莆田市荔城区医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属实,属于首次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对莆田市荔城区医院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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