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福建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执行情况通报
2023年第四季度,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记录重大事项情况共10人次,其中院领导填报5次。
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落实落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 | 潘 晓
编辑 | 王焕娟
业务部门审核 | 李冰林
宣传部门审核 | 胡伟明 傅 瑜
了解更多武检动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