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区的居民朋友们:
根据《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调节传统文化习俗与机场航空安全的矛盾,根据《关于加强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烟花焰火和空飘物管控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温州机场周边烟花焰火和空飘物的具体管控范围统一明确为:
(一)禁放区: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内(约指机场现有跑道两端各15公里、两侧各6公里范围,详见示意图),禁止燃(升)放烟花焰火和空飘物。
(二)限放区: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以外至机场基准点半径55公里范围内,禁止燃(升)放高度超过 150 米的烟花焰火和空飘物。因重大活动需要升放超过150米高度烟花焰火的,活动举办方应参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事先书面征求民航温州监管局的意见。
保护机场净空环境,保障民航飞行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及时报警(灵昆街道:0577-86981110;昆鹏街道0577-55881110)反映相关情况。
农历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祝大家新的一年平安吉祥,万事如意!
温州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温州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示意图(禁放区)
来源:海经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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