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相关知识,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近日,在合肥市宿州路幼儿园教育集团党支部书记、总园长高洁的统筹部署和安排下,集团三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使教师充分意识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意义,强调幼儿园的育人功能,强化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幼儿园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场所,更应该积极宣传和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方面。本次学习主要围绕学校保护进行。作为幼儿园,我们要打造安全、温馨、和谐的育人环境,构建幼儿安全保护和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作为幼教工作者,要遵循两个规律,即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教育规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保育、教育工作;作为家园共育的主导者,我们要压实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在实践中探索梳理与家长有效沟通的策略,增强育人合力。
高园长在会议中强调:我们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端正作风,规范言行,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和诱惑,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庐阳教育的友好形象。廉政是保持幼儿园纯洁、健康的关键,也是我们为孩子们树立良好榜样的基础。
通过学习,老师们明确了两个法律的内涵及教师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同时对依法执教的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更好的规范执教,做好本职工作点亮了法制明灯。
(田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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