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高邮交警发布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一名男子骑行电动车将一名八旬老汉撞倒后,以未撞为由乘着雨天逃之夭夭,辖区交警克服雨天监控视频不清晰等困难,经过两天的沿途追踪,终将逃逸者查获归案 。
1月18日雨天,家住高邮市界首大昌村现年80岁的王老汉,步行到界首卫生院看望住院的老伴,当天17时35分,当其由东向西行驶至卫生院门口时,被一名同方向骑着电动车的男子撞倒在地,而男子以未撞老人为由,当即逃离现场。老人在雨天冰冷的地上痛苦呻吟,所幸好心的路人发现及时报警。交警到现场后,先将老人送至就近的卫生院救治,经医院初步检查,老人没有生命危险,但伤势较重,被转送至高邮医院手术救治(现已做过手术,老人伤势好转)。
事故发生后,辖区高邮交警大队龙虬中队交警放弃假日休息时间,立即调取案犯可能经过的沿途监控展开侦查,他们连续调取沿途6个点监控,围绕案发时间段、案发地,通过铁脚板、事故现场周边群众走访,对调取的监控逐一甄别筛选,追踪肇事逃逸嫌疑人出行轨迹,经过两天侦查,最终在20日17时许查找到嫌疑人。
据嫌疑人朱某(男,60岁,高邮界首人)陈述:事发当日下午5时许,其骑着电动车从厂里下班回家吃晚饭,当其由东向西行驶至界首卫生院门口时,因自已血糖高,视线模糊,不知前方有人,当发现时朱某紧急刹车,当未刹住将行人撞倒在地,但朱某心存侥幸,以未撞为由就赶紧骑车逃逸。回家吃过晚饭后,朱某又从原路返回厂里上班,直到20日下午交警找到他,到案后嫌疑人朱某对交通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逃逸,正确做法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拨打电话报警,逃逸或者离开现场只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心存侥幸,隐瞒事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扬州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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