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房地产行业整体较为平淡,部分市民希望能出台新的政策提振市场,这个背景下,此前对交易有诸多限制的限价商品房相关政策能否有所调整呢?2023年2月,青岛市住房建设局已经承诺会进行调研,那么结果如何呢?
1月1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根据《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目前,我市已有部分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并按现行上市交易政策缴纳了土地收益价款,此时出台限价商品住房提前缴纳土地收益价款政策,不利于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风险较高。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跟进动态掌握有关交易数据,待条件成熟后,适时优化限价商品住房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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