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瑞安市马屿镇主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3)》的批前公示。
本次控规修改的部分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位置
瑞安市马屿镇主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包括马屿主城区、篁社组团和望马组团。范围东起梅东路、江山路、高鹤路,南连门前河,西至钱马公路、石牌河、皋翔路,北以钱马公路为界,范围南北跨飞云江。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 955.34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822.56 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由四部分组成,总修改用地面积约 66.91公顷。
规划修改范围一(九甲工业区地块):位于马屿主镇区西北部,东至 A-6-5 等地块、南至 A-9-5 等地块、西至石牌河、北至三马街,涉及A-6-1~4、A-9-4、A-9-8 等地块,修改用地面积约20.42公顷。
规划修改范围二(山后工业区地块):位于马屿主镇区东部,东至东湖路、南至兴达路、西至五甲河、北至马屿大道,涉及 F-1-5~6 等地块,修改用地面积约 4.81 公顷。
规划修改范围三(五甲村旧村地块):位于马屿主镇区东北部,东至月仑街、南至三马街、西至五福路、北至规划范围,涉及C-3-1 地块,修改用地面积约 1.38 公顷。
规划修改范围四(市三职二期地块):位于篁社组团西北部,东至双屿南路、南至鸣凰路、西至皋翔路、北至远期过境公路。涉及G-1-1~16等地块,修改用地面积约 40.30 公顷。
二、规划修改必要性
1、九甲工业区改造提升的需要
瑞安市于 2022 年制定了《瑞安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并于同年底出台了《瑞安市支持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政策),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盘活低效用地资源、腾挪产业发展空间。马屿镇九甲工业区位于马屿镇区西侧,是传统老工业区,出于地方产业发展需要,马屿镇积极响应拟将该工业区纳入老工业区改造。但是,根据原控规,九甲工业区所在的地块规划功能为住宅用地,不能满足九甲工业区改造提升的实际需求,故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
2、加快山后工业区边角地利用及近期出让的需要
马屿镇山后工业区现状方氏眼镜、五星铜业企业西侧沿河有一定规模的边角地尚未利用。马屿镇拟将该部分边角地纳入周边地块进行统一改造提升,从而达到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但是,根据原控规,该边角地的部分规划功能为五甲河东侧的沿河公园绿地,其宽度按 10 米控制,高于现行相关地方绿地管理办法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
3、五甲村旧村连片改造的需要
五甲村是马屿镇镇区内的重要村庄,该村的旧村改造关系到该片区人居环境的提升、三马东路的交通条件改善。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35号文件精神,五甲村旧村连片改造项目将参照《瑞安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统一编制旧村改造规划方案。但根据原规划,该旧村连片改造项目部分拟改造民房未纳入控规,同时由于该部分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故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调整其用地边界。
4、瑞安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建设的需要
瑞安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位于马屿镇南部雷公山,该项目一期工程正在正常推进。项目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北侧,根据原控规,该部分用地的规划功能为住宅用地,与项目建设需要不符。同时,项目增加二期工程后,原规划中用于学校北侧出入的规划职技路将横穿地块中部,将对学校用地的整体性造成影响。因此,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有必要对原控规的市三职二期工程相关地块及职技路等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做出科学合理的调整。
三、规划修改内容
1、规划范围的修改
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将五甲村现状部分旧村用地纳入规划范围。修改后,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由 955.34 公项修改为 955.75 公顷。
2、用地性质的修改
(1)规范修改范围(九甲工业区地块)
将九甲工业区所在的地块由住宅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其南侧至教育路之间用地按公园绿地进行控制。
(2)规范修改范围(山后工业区地块)
将公园绿地的宽度由 10 米修改为5 米,减少的公园绿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纳入其东侧用地
(3)规范修改范围(五甲村旧村地块)
用地性质保持住宅用地不变。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将部分用地纳入规划范围,用地性质确定为二类住宅用地。
(4)规范修改范围(市三职二期地块)
将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与其北侧部分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部分住宅用地进行合并,统一为教育用地。
另外,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将九甲工业区西侧沿河部分用地、九甲旧村南侧部分住宅用地、篁社村周边部分住宅用地及防护绿地修改为耕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对修改范围内的各地块进行用地性质进行翻译。
3、用地编号的修改
根据用地性质、用地边界的修改,增减规划修改范围内的地块编号。
4、地块指标的修改
修改后的二类工业用地(A-6-3 地块)容积率按≥2.0、建筑密度按≤55%、建筑限高按≤50米、绿地率按≥5%控制。
修改后的二类工业用地(F-1-6 地块)容积率按≥2.0、建筑密度按≤55%、建筑限高按≤60米、绿地率按≥5%控制。
修改后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C-3-1地块)容积率按≤2.4、建筑密度按≤40%、建筑限高按≤54米、绿地率按≥35%控制。
修改后的教育用地(G-1-7地块)容积率按≤1.0、建筑密度按≤30%、建筑限高按≤30 米、绿地率按≥35%控制。
其他涉及修改的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仍按原规划控制,其他指标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做相应指修改。
5、道路交通的修改
(1)修改范围一(九甲工业区地块)
皋翔路根据现状道路线型向东微调,规划道路宽度保持24米不变。
(2)规范修改范围四(市三职二期地块)
将职技路向北偏移约 90 米,规划道路宽度由 14 米修改为 12 米:教育用地东北侧保留及新增宽 14 米的L型规划支路,以满足周边地块出入。远期过境公路等镇域路网在马屿镇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统一考虑,本次修改暂不做调整。
塘下
锦湖
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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