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它两次之后 我直接入手了生发精华”“踩雷率Z(最)高”“脱发之w(王)”……三年时间里,一名抖音粉丝量达490万的博主多次在抖音公开发布诋毁“阿道夫”洗发水相关视频信息,这些视频还广泛发布在其他多个网络平台,结果被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
1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在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知产保护中心)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涉“阿道夫”品牌互联网商业诋毁纠纷案,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据悉,这也是白云法院首例成功调解的互联网商业诋毁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道夫公司”)始创于2013年,经过近十年的经营,现已成为广州市白云区的龙头企业。
2019年至2022年间,被告刘某以昵称为“刘某某”的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了多条关于阿道夫品牌洗发水的视频,视频中将阿道夫品牌洗发水描述为“用它洗完头的第一天头皮屑就给我滋养的那叫一个漫天飞舞,恨不得马上给我来一波2019年的第一场雪”“用过它两次之后,我直接入手了生发精华”“踩雷率Z(最)高”“脱发之w(王)阿道夫”“导g(购)嫌你头发掉的不够多”等,并且前述视频还广泛发布在哔哩哔哩平台、微博平台、腾讯视频等平台上。
前述视频发布期间,被告刘某是被告智某文化公司的签约博主,其抖音粉丝量达490万,点赞量达四千多万,涉案单条言论视频达百万的播放量。
阿道夫公司认为,刘某授权的淘宝网店“刘某某的菜园子”有售卖发膜,其在抖音平台直播时也有售卖发膜,其之所以诋毁原告生产的阿道夫洗发水,是为了抢夺原告的交易机会,将原告流失的消费者通过好物推荐、淘宝网店、带货直播等途径转化为自己的顾客。至于刘某所言其发布涉案视频仅是作为消费者的真实评价,这与客观事实完全背道而驰,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在互联网发布诋毁原告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合理维权支出和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两被告与原告是否属于同业竞争者?”“被控侵权言论是否属实?”“被控侵权言论是否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当日庭审现场,原告与被告双方围绕上述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原告同意降低赔偿金额,被告也承诺删除侵权内容,当面向原告道歉并递交书面道歉信。“我们双方其实已经沟通了很长时间,公司这边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为了表明态度,也愿意道歉。”被告方表示。
对此,原告接受了被告方的道歉,承诺不再就涉案行为进行追究,并且原则上不会对道歉信进行公示。“我们希望能够尽快消除影响,大家也都不愿意舆论发酵,所以大家都是尽量往调解的方向去推动。”原告说道。
在法官的见证下,原告、被告双方握手言和。“阿道夫是国货,我们本身也很支持,说不定未来在产品推广等方面我们还会有合作的机会。”被告说道。
“本次庭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因此,我们就抓住时机,当庭组织了调解活动。”经办法官邹宇婷介绍道,法院也邀请了资产保护中心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全过程,“本次调解不仅能够减少生效判决对网络主播职业生涯的影响,更能够有效制止网络上极端言论行为,及时挽救商品声誉,能够实现网络主播、运营方、品牌方各方的共赢。”
法律知多D:什么情况下构成商业诋毁?
经办法官邹宇婷指出,商业诋毁,又称商业毁谤,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实践中,经营者对于他人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并非不能评论或者批评,但评论或者批评必须有正当目的,必须客观、真实、公允和中立,不能误导公众和损人商誉。经营者为竞争目的对他人进行商业评论或者批评,尤其要尽谨慎注意义务。
为何本次公开庭审活动定在知产保护中心?邹宇婷解释道,一方面可以给网络直播行业的经营者上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醒他们在网络发言时尽量保持客观、真实、公允和中立,对网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此外,这也是白云法院与知产保护中心对知识产权诉源共治模式创新的再一次有益探索,“不仅能避免生效判决对网络主播职业发展的影响,亦能及时有效制止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之类的极端言论行为,及时挽救品牌方的商品声誉,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真正实现各方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见习记者:丁雄 通讯员:云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