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了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满足一定条件的QFLP试点管理人,包括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普通合伙人具有5年以上资产管理、投资或相关产业经验,将获得在中基协登记的支持。
通知还提出推动QFLP试点创新,拓展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并优化试点申请和变更流程。这将有助于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大学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试点更便利地投资实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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