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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家人因为需要长期居住外省,参加了外省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前年度都在我们寿县参加的,参加外省医疗保险后要不要在寿县办理什么手续?
网友你好:
在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可选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上传异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异地社区或派出所证明均可),异地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和在淮南市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相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和在淮南市内住院不同,具体如下:
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70%。
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保底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寿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联系电话0554-4300106。
▌来源:寿州论坛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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