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因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下称嘉联支付广西分公司)被罚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处以3万元罚款。
就在11月3日,嘉联支付刚刚被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治理规定、违反商户治理规定、未对外包服务商开展尽职调查三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95.19元,罚款299万元,合计罚没近40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嘉联支付有限公司总经理石某东,因对嘉联支付违反清算治理规定、违反商户治理规定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嘉联支付于2009年成立,于2012年6月27日获得全国范畴内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支付牌照,目前是上市公司新国都(300130.SZ)旗下的支付品牌。据新国都公布的财报数据,嘉联支付2023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0亿元,实现净利润2.01亿元,累计处理交易流水约1.08万亿元。报告期内,嘉联支付净利润同比增长47.31%,主要是因为上半年嘉联支付的渠道成本支出同比下降带动了毛利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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