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晚,肥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两辆轿车相向而行发生碰撞。
接警后,肥东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竟发现“意外惊喜”,原来,就在民警要求双方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一名驾驶员竟然说到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了,民警仔细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在2021年因醉驾已经吊销驾证。
“驾证被吊销还敢开车啊……”民警了解情况后也十分震惊,“无证再次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而且人也要处罚。”针对此次事故,民警对无证驾驶人员郭某教育道。
最后,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无证驾驶人员郭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并处以罚款1000元。
肥东公安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员应当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张剑涛 记者 张毅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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