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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巩留县将面向购车人
发放1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
想买车的可要抓紧时间哦
巩留县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为加速巩留县消费恢复,引导和带动巩留县消费市场回暖,特别是促进汽车和零售类消费在巩留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自治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巩留县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实施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补贴对象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发票开票日期需在此时间范围内),在全县范围内购买9座以下乘用新车并办理非运营行驶证,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在8-30万元之间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每人限享受一次),消费券依据购车发票价格,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总额4000一6000元分档多张提供给消费者,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申领有效期为2023 年1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
补贴标准如下:
二、消费券投放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消费券投放金额总计100万元,用完即止(共计面值100元消费券1万张,可补贴8-20万元燃油车200余辆或新能源车200辆;或可补贴20-30万元燃油车200辆或新能源车166辆)
三、消费券申报要求
(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发票日期必须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但在2024年2月29日前均可通过支付平台上传材料申领消费券;
(2)所购买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且所有人为个人(以上传行驶证正页内容为准);
(3)所购买车辆核定载人数不超过9人(以上传行驶证副页内容为准);
(4)购车人身份证;
(5)购买车辆时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微信、支付宝等小票截图);
(6)乘用车销售企业制式证明(详见附件)。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和乘用车制式证明必须全部属于一人,且每人仅限领取一次。消费者可向支付平台客服和汽车经销企业确认消费券领取条件,精准领取消费券。
四、活动对象及方式
(1)参与发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
(2)参与消费人员及方式。全县各族群众及外来在巩人员均可享受消费券优惠,并在参与活动的任何商铺使用。
(3)参与商户及方式。
参与商户:为更好释放消费潜力,活跃消费市场,充分发挥电子券“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带动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特指定我县15家限上社销企业及5家培育企业作为此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消费券使用商户;
巩留县益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江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巩留县荣驰商贸有限公司
巩留县骏捷汽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巩留县郑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巩留县龙源商贸有限公司
巩留县新天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宗博商贸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商户信息录入及活动配置,给予参与活动的商户开设专用账户和收款码,抢券消费者在商铺消费后直接通过银联扫码支付实现消费券核销。其中:各销售企业(商户)同步开展优惠套餐、满减抵扣等配套促销活动。
五、消费券补贴金额来源及补贴范围
消费券财政补贴支出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县财政各分担50%,活动总金额100万元,用完即止。活动开始前由自治区财政厅依据《自治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向州财政局预拨自治区本级财政补贴资金;州级财政局统筹使用自治区预拨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财政资金需在活动开始前拨付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专设巩留县领券入口,县级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只限用于巩留县县域车企及指定消费券使用商户,活动结束后,第三方支付平台组织补贴清算,对接自治区财政、州级财政,多退少补。消费券使用范围由巩留县结合本地情况自主确定,用于有利于带动我县实体经济的餐饮、商超、住宿、家电、旅游等领域。同时鼓励相关销售企业、金融机构配套优惠政策,组织加强与支付平台对接,引导汽车销售企业、个人消费者加大相关商品购买力度。
六、加强统筹协调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到活动指定汽车销售企业选购车辆,在成交价基础上,按照分档标准享受补贴。汽车销售企业根据补贴使用情况,一户一档建立核销申报档案(汽车购买人身份证、新购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书);携带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提交给区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过第三方审计后,区商务局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原则上在公示结束后的2个月内,将资金打到汽车销售企业对公账户。
补贴标准如下: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工信局、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市监局、公安局、税务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片区党工委、第三方支付平台。
商务工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实施,包括项目方案的沟通、收集并确定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牵头签署合作协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
财政局:根据商务工信局确定的活动方案中的金额,及时与州财政局对接,分批或一次性拨付至州财政局(或第三方支付平台)。
公安局:负责对活动过程中风险防控提示的疑似套利黄牛商户进行现场核查,对确实存在套利行为的商户追究相关责任并追缴套利资金。
市监局:负责活动期间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由县委宣传部配合组织相关媒体对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各媒体平台提前1周开展活动预热宣传,引爆消费热点,以公开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说明、解释、增强企业参与活动信心和认可度,扩大群众政策知晓度。
各乡镇片区党工委:负责向辖区群众宣传此次消费券活动,监督管理参加活动的商户,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方平台:负责对接辖区各银行机构,收集商户信息,与相关部门确定活动具体规则(消费券类型、名额、投放时间等),同时专设巩留县领券入口,县级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只限用于巩留县县域车企及指定消费券使用商户,活动结束后,组织补贴清算,对接自治区财政、州级财政,多退少补,利用平台系统跟踪消费券使用情况,并对活动拉动消费数据进行评估。
六、银企合作促消费
由县发展改革委、商务工信局根据《自治区2023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作为全疆统一的消费券发放服务支付平台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对接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券使用企业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由该平台免费在全县范围内提供信息化的补贴资料审核、消费券发放与结算以及客户咨询等服务,并对审核资料的及时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同时,由该支付平台通过提供自有资源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配套优惠资金参与消费券发放,放大消费券规模效应和财政补贴资金带动效应。
该支付平台具备的补贴资料审核和消费券申领服务等程序和功能如下:
六、预期带动效果
(一)提升消费活力。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预期按照最低消费比例,直接拉动各销售门店等零售消费1000余万元,提升巩留县社会消费品经济活力。
(二)支持企业发展。一是为各类商家带来大量的客流,通过消费券活动的不断推进,商家获得持续的营业收入。二是参与活动的限上主体可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凸显巩留县对升限企业(商户)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推动一批符合纳统条件的商户升限入统,更好反映巩留县经济社会发展成绩。
(三)增加居民消费信心。辖区各族群众及外来在巩人员享受巩留县政府消费券红利,可以提振消费信心,提升各族群众对巩留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获得感满足感。
七、加强监督管理
县发展改革委、商务工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申报材料审核及时性、真实性和消费者是否如实享受补贴等情况。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质量问题投诉、反映强烈的车企和经销商的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将相关行政处罚和抽查结果,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情形依法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
附件1:申请“财政补贴消费券”燃油乘用车购车证明;
附件2:申请“财政补贴消费券”新能源乘用车购车证明;
附件3:巩留县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消费券使用商户明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巩留县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消费券使用商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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