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警局有人,不怕你报警!”
马先生在河北廊坊某地承包的30亩地花生,在一天之内消失不见了。
当马先生发现有村民大把大把的从他地里装着花生时,他当即前去阻止,不料对方态度十分强横。
马先生见状当即一边录视频,一边问他们知不知道他们的行为代表什么?
不料其中一个大妈表示:我一没偷,二没抢,就是捡了一点花生咋了!
在了解到马先生要报警时,更是嚣张的表示,她警局有人,根本不怕。
现在都21世纪,怎么还有如此恶霸行为,马先生的损失是否可以追回呢?
案情再现
马先生是来自辽宁葫芦岛,来到河北廊坊承包了900亩地种植花生。却不想会体验了一把什么叫“穷山恶水出刁民”!
2021年河北的雨多,马先生本就很焦急,早应该是七八月份就应该收成的花生,因为这连绵不断的雨,一直拖到十二月份才能收成。
马先生见终于可以收成,于是当即和一个伙伴签订协议,对方承担了他近30亩的花生,并且交付了4万元的定金。
定金刚到账,马先生一家精神大震,他的父母、叔伯还有朋友,全部行动起来。
为了方便储藏运输,马先生一家先将土里的花生给翻出来,晾晒一下,省的花生在运输过程中发霉。
却不想也正是这个举动,让他将近损失了近9万元,更崩溃的是他的父亲也因此造成了终身残疾。
当他们齐心协力将花生翻出来晾晒好后,16号他们一行人前来地头收花生,不想机器发生故障,一行人无奈只能原路返回,17号再来收取。
17号一大早,他们一行人就赶来说花前,不料一天不到,整整30亩花生消失不见了。
刚开始马先生的父亲还以为是附近的只是尝个鲜,将地头的花生吃完了。
不料当他走进田间,惊讶的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昨天还在田间整整齐齐摆放的30亩花生,一天不见就消失不见了。
马先生一行人当场就愣住了,他们又气又急,但又不知道是谁干的,只能在一边着急上火。
马先生为此愁的吃不好,睡不好,这天一大早,他再次走到了田里,却发现有好几十人大爷大妈在他的地里,动作娴熟的收花生。
马先生见此当场就炸了,原来他消失不见的花生竟是被他们偷了去。
在田间忙碌的众人,见状当即四散离开,而马先生见状出来当即打开手机录制视频,并小跑向众人追去,打算截住众人,拨打110处理。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面对他的阻拦,众人根本就不屑一顾, 依然我行我素的离去。
在了解到马先生要报警后,其中一个大妈嚣张的说:“我们一没偷,二没抢,随便你报警,而且我警局有兄弟,不怕你!”
看到马先生在录视频,更是表示随便你录,还有一位开三轮车的大爷问:你是警察吗?
一行人嚣张的态度将马先生气的不行,但是他势单力薄,根本无力阻止一行人的离开。
本以为马先生出现后,众人行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越发猖狂。
马先生的母亲再发现村民开着三轮车来偷花生的时候,他母亲想着把钥匙拔了,等人来了再处理,却被村民发现她的行为了,一把将她推倒,她的手掌被划破了好长一道口子。
而他的父亲,在阻止众人哄抢花生的时候,发现机器卡草,因为着急处理,不小心被机器绞断了两个指节,就此落下来终身残疾。
马先生见到父母因此都受伤,父亲更是因此落得终身残疾,感到十分生气且无力。
每当他想要用暴力驱逐这些村民的时候,他们就倒在地上不起,说他们动手打了他们,让马先生很是无奈。
明明是他的地,他辛辛苦苦的种的花生,他们却打着拾花生的旗号明抢,你还不能阻止。
他们蛮不讲理,无奈马先生只能找到媒体,希望可以解决这个困境。
随着记者的调查,很多村民都表示:不知道是谁说,可以去那片地捡花生,所以他们都去了。
明明马先生让捡的,怎么就成了他们在偷花生了,马先生看他依旧在蛮不讲理,很是头疼。
这个时刻,他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而警方在了解到情况后,当场立案调查。
随着警方和村委会的介入,他们根据马先生的视频记录,找到相关人员根据偷盗花生的数量对他们进行批评及教育和拘留。
但是关于马先生的损失,还需要马先生去和当事人协商具体的赔偿事宜。
随着警方的介入,情况已经稳定,但很明显的是,虽然追回了部分花生,但他的损失依然很大。
本来今年因为收成问题,他已经亏损10多万,现在又出现这件事,仅仅这3亩地,他可能就亏损将近9万,他表示:幸而这块地,他只租了一年,来年他一定不会在租了。
焦点争议
- 村民自发“捡”花生是否违法
- 面对马先生的反抗,村民“讹诈”是否有碰瓷的嫌疑
- 在双方争执中,马先生父母受伤,需要村民承担吗?
以案释法
(1)村民自发“捡”花生是否违法
在本案中,村民听信流言,在承包商马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偷摘了花生,这个行为就已经涉嫌盗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在1000-3000元以上才会立案,而马先生的损失已经达到9万,所以可以立案,但具体违反什么,要根据个人偷摘的数量多少定罪。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时占有他人财务,马先生作为这片田地的承包商,而这片田地所产出的农作物都归属马先生所有。
而村民多次从这片徒弟多次摘取属于马先生的花生,该行为已经涉嫌盗窃。
并且部分村民并不是一次前来摘取,反而是反复多次前来摘取,而对马先生锁造成的损失已经达到9万,所以改罪名是成立的。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盗窃罪需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本案中,很多村民声称:有人说这块土地的农作物是可以随便拿,所以他们才会有此行为。
如果说刚开始村民是被人蛊惑,不知道这个情况,只需要将摘得的花生返还,并不构成盗窃罪。
但是他们在马先生一家已经表明这是他个人财务,兵不允许他们偷摘,反而还继续摘取时,就已经构成盗窃罪。
因此警方根据他们摘取花生的数量,决定是口头教育还是拘留是合情合理的。
- 面对马先生的反抗,村民“讹诈”是否有碰瓷的嫌疑
碰瓷主要是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诈骗类,指的是通过制造假象,采取欺骗、蒙蔽的手段诱使被害人上当受骗,从而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在这起案件中,村民是在对于马先生驱赶上,倒地不起,并未在次基础上,要求马先生赔偿其损失,所以并未构成诈骗。
第二种就是敲诈勒索类,这种是指在制造假象的基础上,对被害人或者其亲属实施轻微暴力或者软暴力,从而得到他想要的财务,这个主要定性是“敲诈”!
在这起案件中,村民和马先生一行人的交涉中,虽然有造成一定的伤害,但是这个是正面对抗,并非是为了诈骗财物,所以并未构成敲诈勒索!
所以村民的行为虽然看上去很想碰瓷,但是实际上并未做出实际的行动,因此不算碰瓷。
- 在双方争执中,马先生父母受伤,需要村民承担吗?
在本案中,马先生的母亲为了阻止村民被推到,导致手上受伤,而他的父亲因为未阻止,发现机器误操作,最终导致终身残疾,这个相关村民是否需要负责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马先生的母亲是在阻止村民继续偷摘自家花生,最终致使村民失手将其推倒受伤,而村民作为过错方,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马先生的父亲在阻止过程中,并未受伤,而是在之后修理机器的时候受伤,村民虽然有部分原因,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其实物导致,因此马先生的父亲要为此承担更多的责任。
结语
马先生所遇到的事情,的确属实罕见,但是村民错信留言,对马先生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和麻烦,虽然很可怜,但是面对马先生一行人的阻止,熟若无睹,反而更加嚣张,着实让人生厌。
这个事件,更多是对于法律认知缺失的问题,村民们并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一味的根据自己的认知去行动,所以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民众要加强对于法律的认识,不仅能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没必要的纠纷,并且还能在我们自身权益受到危害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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