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2012年8月,西安市某派出所警察联手按摩女“钓鱼抓嫖”分赃的新闻,在当时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后来涉事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均以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处理。
如此性质恶劣的钓鱼执法,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执法的正义性荡然无存。
在一系列有关钓鱼执法的恶性事件发生后,相关法律和制度逐渐完善,钓鱼执法也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事件二
近日,知名打假人上官正义举报了襄阳市健桥医院存在“院长倒卖出生证明”,广大网友的一片叫好,因为倒卖出生证明者无疑就是拐卖儿童的帮凶,目前该院院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接受调查,等待她的是法律的严惩。
两起事件前后相差10年,可能不会有人把这两件事关联在一起,但二者之间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他们实际上都是钓鱼执法。
钓鱼抓嫖就不用过多解释了,来看看倒卖出生证明事件的经过。
今年6月,打拐人上官正义通过中介知道襄阳市健桥医院售卖出生证明的消息,该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且在业内的口碑极差,并多次被卫计等部门处罚。
在看到中介发来的出生证明样本后,上官正义的团队去实地查验,发现健桥医院确实有相关违法行为,尽管已掌握了实际证据,但他并没有选择报案,而是自行开展深入调查。
9月12日,上官正义与朋友以想给“领养”的孩子办出生证为借口,再次联系了中介,这次他得到了健桥医院院长的亲自接待,在经过的层层“考察”后,他终于获取了对方的信任(均已被视频取证)。
等到出生证明顺利到手,上官正义竟然给医院的工作人员和中介打去了电话,并希望他们去自首。
请注意,从得知信息到了解情况,再到掌握证据,最后到亲自联系嫌疑人自首,上官正义从未和警方有过接触,更别说报案了。
他与警方的首次接触竟然是直接联系当地的公安局局长,有点让人匪夷所思,连报案的方式都与众不同。
整个事件中,上官正义真的像是一个正义使者,为弱势群体发声,向社会的阴暗宣战,我绝不否认他今天和以往为打拐事业做出的贡献。
然而,仔细想想,这次举报是不是钓鱼执法呢?
医院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他是本人主动提出购买出生证的要求,并以此来收集犯罪证据,确实是在打钓鱼执法的擦边球。
唯一不同的是,上官正义自己并不是执法人员。
出发点是好的,结果也是好的,但具体做法还有待商榷。
举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
商店里的香烟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又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少数不良商家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行为。
那么,找一个未成年人,去各个商家去试探,假如有商家售卖烟酒了,能不能也打电话叫商家去向市场监管部门自首呢?
该行为确实可以发现不良商家,但做法值得提倡吗?
像不像是碰瓷?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很多打假人,尤其是针对海鲜市场缺斤少两的问题,请注意,他们的打假行为是在维护所有消费者的权益,与上官正义的打拐有明显的区别。
打假是被商家欺骗,消费者只是在正常的购买过程中发现了被骗的事实,而上官正义不是发现了对方犯罪的事实,他自己都是犯罪的参与者。
出生证明,无论卖与买,都是不允许的。
发现犯罪现场和故意制造犯罪现场,结果都可以抓住犯罪人员,但能是一回事吗?
上官正义,看似正义的行为,实际上却令人深思。
第一,他的取证过程属于“钓鱼”行为,不过他不是执法人员,采集证据的合法性有待论证;
第二,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但他全程没有和警方有任何接触;
第三,叫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行为令人疑惑,对方可能在此期间毁灭其他证据,并不利于案件进一步侦办,甚至可能错过抓捕大鱼的机会,比如,这次在警方到达现场前,卫计执法人员就已先到场封存证据了。
上官正义到底是什么人呢?
他出尽了风头,竟然给人一种上官正义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错觉,可以“钓鱼执法”、可以英雄主义、可以为所欲为。
这样的正义,是否是社会需要的正义呢?
每个人的看法也许都不同。
声明:
本文绝没有否定上官正义等打拐志愿者作出的积极贡献,也不否认本次事件的正面影响,但上官正义极端的取证方式我并不认可,这种以身犯险的“钓鱼”不值得提倡。
该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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