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贺兰农商行”)因违规核销贷款,被宁夏银保监局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直接责任人刘劼也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宁夏贺兰农商行的法定代表人孟强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宁夏银保监局对宁夏贺兰农商行进行了行政处罚。
违规核销贷款是指银行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不良贷款从账面上予以核销,以达到降低不良贷款率的目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银行业监管规定,损害了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可能对金融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宁夏银保监局表示,对于违规核销贷款的行为,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此次对宁夏贺兰农商行的处罚,旨在警示其他金融机构,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银行业监管规定,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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