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吕朝明)近日,市民池女士到集美区某连锁美发店接受烫发服务。在烫发过程中,她突然觉得头皮一阵烧痛,她随即要求停止服务,并独自前往诊所就医。在诊所购买药品进行涂抹后,疼痛感还是无法减轻。
池女士认为,商家应该对她的烫伤负全部责任,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医疗费用,却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只好拨打了12315电话求助。集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双方进行调解。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表示愿意承担池女士的医疗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退款包括医疗费用共计500元给池女士。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损伤的情况下,一定要得到商家的确认,或者在商家的陪同下前往就医,以免因商家不承认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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