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顽疾”,
不仅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行及交通安全,
同时也影响市容环境,
且存在噪音干扰和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
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 为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安全、更美观的市容环境,近日,小东门街道第一工作站联合公安、居委,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乱象开展整治行动,迅速出击,彻底取缔学院路占道经营摊位。
案例简介
工作站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蒋某某在学院路摆摊零售,城管执法队多次劝说,告知其占道经营的危害,但当事人生活困难,依靠在浦东蔬菜基地种植的蔬菜运至小东门辖区进行摆摊零售维生,在知晓占道设摊不是正规经营,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始终抱有侥幸心理和城管打游击战。近期,其在学院路摆摊范围日渐扩大,居民投诉很多。
日前,小东门街道城运第一工作站迅速出击,联合公安、居委对学院路占道设摊经营开展整治行动,现场暂扣其经营工具,开具相关法律文书。
案例评析
本案当事人在未办理城市道路占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其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的规定进行处罚。
案例结果
考虑到当事人生活来源困难,同时根据2022年12月1日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可以在农村地区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供农村村民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农村村民以及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公共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要求”的规定,第一工作站建议当事人直接在浦东新区划定区域建设的自产自销果蔬交易市场设摊,既解决了随意设摊、占道经营的问题,也避免其来回奔波两区,从源头上化解当事人获取必要生活收入和违法占道经营的矛盾,当事人对该方案表示认可。
案例启示
老城厢区域一直是小东门街道城市管理的难点和重点,面对的都是相对生活困难的群体,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需要人性化执法,才能真正维护城市的整洁和秩序。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合理取缔占道设摊:
强化落实,加大巡查力度
根据流动摊点聚集的时间和规律,加强巡查力度,提高监管效率,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针对举报投诉较多的流动摊点及时部署检查,采取定人定岗跟踪监管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刚柔并济,加强防治结合
针对流动摊点占道管理难度大、易反弹的特点,执法人员对于流动摊贩,引导、劝离,并要求做好现场卫生打扫。对于部分态度蛮横、屡教不改的摊贩,依法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对其进行登记保存,要求限期整改、罚款等。
长效管理,注重整治实效
通过开展“夜间值守行动”,以“白加黑”的力度确保无漏网设摊;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提高整治效率和质量;强化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同时,持之以恒开展占道经营的整治,杜绝陷入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
投稿:社区管理办
编辑:方雅欣
校对:支川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